检查中发现有的生活美容场所在顾客合约中写有“整形、医美、眉眼唇、光电项目”等文字,有的生活美容场所使用的消毒产品未按要求索证、相关美容设备的基本信息不全。针对存在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医美容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并明确告知各生活美容场所经营者,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聘用有资质的工作人员。

下一步,石峰区卫健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对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检查的力度,着力解决非法医疗美容突出问题,净化美容市场,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