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抗议,有回应,词锋往还,沟通交流。这样的论辩,本身也是教育主体与教育对象之间的一种平等交流对话,值得肯定。教育的过程就是解疑释惑、慎思明辨的过程。学生对统一发型不理解、不接受,不管是老师还是学校,乃至教育行政部门,都有责任把理由说得更清楚明白,以理服人。

其一,该回复并没有论证中学生“发型统一”的必要性,而是上来就说学生“对为什么要统一发型的认识还不够科学”,并强调这是“认识论”的问题。这样的回复过于空疏,没有从实际情况出发,也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切身感受。回复文章,一是要言之有物,再就是要有针对性,直接回应对方质疑,而不是上来就讲大道理,甚至将问题上升到哲学层面,这样的说服效果可能并不理想。

其二,该回复中,部分逻辑是不能自洽的。既然承认“发型管理是中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增强集体归属感、树立良好形象的充分条件,而并非必要条件”,那么,为什么一定要强制全体中学生一律短发?既然影响学生注意力的因素很多,为什么一定要跟头发过不去?

其实,学生并非拒绝管理,学生的发型也不是不能管理。但所有的管理均应该体现教育的理念,均应该从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入手,任何强制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关于发型,乃至中学生的日常穿着问题,《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已有明确要求:“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各地照此执行即可,没有必要大动干戈将学生的头发具体规定为几厘米,甚至是执行“一刀切”政策。像此前媒体报道,有学校老师在校门口拎着水桶给女生擦妆,用意或许不差,但做法显然有些粗暴。至于当下很多城市中学动辄强制剪发的做法,更是如此。这样的做法,非但不是制度创新,而是一种对学生正当权利的剥夺。以集体管理之名抢夺学生个体权利,并不值得提倡。

要之,在这场发型之辩中,福州教育局的回复并非“一锤定音”,而只是讨论的开始:“大道理”讲完之后,也该听一听学生们的“小道理”,这样,教育才是全面的、有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