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阳长江医院出现一则舆论,杨女士在2月与“贵阳甄美姬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达成肋骨鼻整形项目合作,共付资金:4万余元。原本定在4月份进行手术,但在下一次再来到医院后发现该医院已经关闭并在重新装修中。在杨女士的了解下,发现企查查上显示“贵州甄美姬管理有限公司”与“贵阳长江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有着共同股份权,这个信息让杨女士误以为“贵阳甄美姬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与“贵州甄美姬管理有限公司”为一家公司,并与“贵阳长江医院有限公司”有着合作关系。最终导致双方之间的误会与纠纷。
两家公司为不同的主体,法人及地址等信息都是均不相同,只是名称上相似而已,而与“贵阳长江医院合作公司”叫“贵州甄美姬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甄美姬管理有限公司”在于2022年12月12日对“贵阳长江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并非“贵阳甄美姬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在采访中,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张宏伟律师说,通过企查查的相关信息查到,其实两家机构他们的这种方式并不是分立合作的形式,而是可能的一家机构作为投资去到另一家机构,那这两家机构和原来杨女士消费的美容机构在名字上可能有相似,但在法律上可能都是不同的主体,新的主体来承担原来的责任,可能在法律上不能得到支持。
对此,贵阳长江医院承诺,“贵阳甄美姬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与“贵阳长江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企业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具有授权经营、区域代理、品牌许可、售后服务等特定联系。敬请广大用户在就诊及使用有关消费的过程中仔细辨别,同时贵阳长江医院也希望杨女士能尽快解决问题。
贵阳长江医院坚持“以医疗质量为基础以医疗安全为前提、以技术为主导以人性化服务为宗旨、以品牌建设为中心”的办院方针,将健康和欢乐带给千家万户。